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误工费和病假工资是一样的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病假单?
法律主观:
《 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现《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是有工资的,但病假期间的工资跟正常上班的工资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按照医疗期时间的长短,六个月为界限,根据连续工龄时间的长短,病假工资发放的比例也不同。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职工的法定医疗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分两种情况: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分五种情况: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5、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病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病假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病假救济金,而且肯定是没有绩效工资的,计算病假救济金的话只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另外在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不能无故辞退,因为员工是享有病假医疗期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要不要扣除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会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如果单位有病假的,需要向劳动者发放固定的工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是否等同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不等同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与企业应发的“病假工资”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车祸赔偿中的“误工费”是指伤者因车祸受伤、治疗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而病假工资是指职工非因工伤治疗后,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内由单位支付的工资。
所以,如果伤者在受伤、治疗期间单位仍支付了部分工资的,则车祸中的误工费应是伤者被单位减少支付部分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