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公证继承人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一、继承人公证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时,需要什么材料依据继承的方式和遗产类型而定,例如遗嘱继承不动产的,需要遗嘱、财产归属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
一、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三、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深圳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法律主观:
一、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手续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二、遗产继承所需证明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三、公证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带着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书,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程序参考如下: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继承房产公证如何办理?去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一、所需材料
房产继承一般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根据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如无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如依据法定继承办理公证,则还需要:
(1)法定继承人证明。需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内容主要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情况。
(2)如法定继承人大于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之一,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
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之后,继承人即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程序。所需提交的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件。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综上所述,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1、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如何办理公证委托书: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处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情形;5、死者的婚姻状况证明;6、死者的财产凭证;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遗产继承公证必须所有人都到场吗
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所有人到场。
1.但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需要全部到场。
2.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跟遗产相关的产权归属证明和公证机构让提供的其他材料。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继承怎么公证
找法网提醒您,遗产公证流程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人员审核《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遗产继承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怎样写
您好,办理遗产继承时一般需要的材料有:(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5)放弃继承声明;(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等。
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局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生命和公证书。
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对于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的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第一、是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主要包括:
1、是注销的户口;
2、是医院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第二、是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二、是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如果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注明死亡日期;
第三、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要注明是否原配;
第四、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第五、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是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四、是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五、是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六、是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要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七、是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以便需要单位核对章、密封。
八、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