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户口可继承宅基地吗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子女吗
法律主观:
户口不在农村的情况下,对于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宅基地父母死亡.子女没有村民户口能继承吗
法律主观:
1、有的,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 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 宅基地使用权 应当交还农业 集体经济组织 。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 房屋继承人 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 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情形,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产的,但是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所以其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户口不在农村的,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
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非农村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而农村有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符合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条件,依然是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如果在继承上产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积极的维权。关于不是农村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条件跟要求。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流程有那些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需要公证吗
1、要区别所继承的农村房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再要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申请人除了向公证处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外,申请人还要向公证处提供建房审批表。所有继承人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根据国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农村过去收养子女的情况很多,以后要按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法实施前成立的事实收养关系,主要以当时迁移户口来确认收养关系成立。在县各姓氏的宗族谱较齐全,族谱里如收养之类的表况一般均有记录,可以提供给公证处作为参考。此外还要向公证处提供村(居)关于被继承人的死亡、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现状照片等。依据不同的继承情况,公证处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办理农村房屋继承笔者建议,最好由宅基地所在村的农村户口继承人继承比较合适,在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时符合政策规定。而且继承人可以申请审批拆屋建屋手续,如果是非宅基地所在村的继承人继承,土地使用证虽可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但今后申请建房时,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就无法批准。因为目前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民组织成员使用,一旦房屋拆除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3、但如果继承人是非宅基地所在村村民,即继承人是居民户或外村村民,被继承人的房屋仍然可以合法继承。另外再谈一下关于有关继承又有赠送的问题。现实中往往是夫妻共有农村房屋,夫妻一方死亡。这时发生部分继承,而部分要赠送的情况,这时,他们其中一个子女要求继承。但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公证:
(1)子女户籍是宅基地所在村;
(2)无房,结婚成家,符合建房审批条件;
(3)健在一方配偶同意,将自己的一半产权房屋赠与给子女;
(4)其余一半房屋按法定继承办理且继承人,受赠与人为同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5)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村民只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既不能进行买卖也不能被继承,只能在村内集体进行流转。在依法获得批准后,会发放合法使用证件。
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只有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按规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建屋。但是,宅基地不属于村民私有财产,它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作为非农户口,就更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如果城镇户口的子女想要继承的这块农村宅基地仅仅只是一块宅基地,地上并无任何建筑,那么他们不但不能继承,而且这块宅基地还会被村里合法收回。
房屋可以继承,首先,不论是拥有农村户口,还是拥有城市户口,公民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遗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进行继承。法律直接规定了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和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中,继承程序由法律强制性规定,但也会因被继承人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而有所改变。
遗嘱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人、遗产范围、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遗嘱制度是法律尊重被继承人生前自由意志的体现。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按照个人意愿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是国家。
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协议,约定由扶养人履行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在其亡故后归扶养人所有。
当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的时候,如果遗嘱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一般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这样可以保障遗嘱的自愿性,尊重被继承人最后的真实意愿。
遗产作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遗产都是能够被继承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所以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在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所规定地来继承,不涉及顺序问题。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