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拐卖儿童罪既遂认定(拐卖儿童罪既遂认定标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如何判刑?
法律分析:行为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犯罪对象为+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十四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且必须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拐卖儿童的行为立案侦查: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罪买方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拐卖儿童罪买方量刑标准:拐卖儿童罪买方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拐骗儿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拐骗儿童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拐骗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AD
B选项,拐卖妇女、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的行为,即是本罪的既遂。C选项.行为人收取的费用是介绍费,而不是妇女或者儿童的身价,故不成立本罪。
犯了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卖儿童罪既遂标准
在实践中,有三种不同的说法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和既遂。首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任何行为为准,即不以被拐卖妇女、儿童已经出卖为准。第二种观点认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仅提供定性依据,判断既遂和未遂应当按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出卖的目的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中断,应该是未遂。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组织分工明确的共同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由三个阶段组成:手段行为,即拐卖、绑架、收卖;中间行为,即中转和接送;结果行为,即出售。只要行为人在其分工范围内完成拐卖、收卖、接送、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无论受害人是否被出卖,其行为都应为犯罪既遂。在司法实践中,首先倾向于区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和既遂,只要行为人实施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罪的行为之一,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