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在一人名下,离婚怎样分(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单独所有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方名字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而是个人财产。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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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单独所有离婚怎么分如果结婚时,财产仅为一方,则离婚时应当约定分割。首先,结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住房,是夫妻共有的,不管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对方都有处分的权利。其次,分割离婚财产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夫妻双方均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通过竞拍方式获得,第二是一方要求取得房屋的,对方应按照市价向对方提供赔偿,第三是如果双方都放弃了自己的房子,可以将房子变卖,并将其分配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应按约定处置;如不能达成协议,则依照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利益为原则,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的内容有什么?一男一女为夫妇,于某一年某月某日在注册结婚。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作出以下约定:
第一条,房屋的所有权
1、某某于某处(面积100平米,产权证书号:1234,土地号:1号),所有装修、家具、家电均归女方所有。
2、某某于某处(面积100平米,产权证书号:1234,土地号:2)的房产,所有装修、家具、家电均归男方所有。
第二条,汽车的所有权
1、一辆登记在女人名下的车(车牌号)属于她。
2、一辆登记在男子名下的轿车(车牌号码)属于男子;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1、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由女方保管,由男方于合同生效三天之内,将350,000元的存款转入女方名下。从那以后,他们的账户就是属于其自身。
2、男方名下的股份(股票代码:1234)和相应的资产都是男方的。
3、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由男方所有。
第五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生效之前发生的所有夫妻共同债务均应由男性负担。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各自的债务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3、本协议生效之前,双方的共同债务均由男方承担;在此合同生效后,双方的债务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第六条,生活开支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所购之物件均属双方之所有;共同购买的物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所有权。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支付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第七条,财产的受让
1、夫妻一方向对方支付或赠与的财产,应归于对方。
2、夫妻双方各自接受的赠与和继承权属于各自。
第八条
1、本协议中未指明的其它财产,可以参考《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2、双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天内按照本合同办理产权转让,双方应平均分摊有关物业产权。
3、如双方离异,双方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决定财产的归属;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有权根据本合同请求人民法院对该物业的产权进行确认。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双方签署后即为有效。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主要包括房产的产权、汽车、存款、股票、股权、债务等方面的权利,以及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开支的比例。
以上就是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单独所有离婚怎么分的主要内容了,离婚需要谨慎对待,希望大家三思而后行,相信大家都对这些内容有所了解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
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购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婚前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房产。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由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赠予,属于一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财产。如果婚后购买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后婆婆买的房子写的女方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安嘉律师事务所提醒您以下注意事项:
这是在婚后女方长辈赠予的房产!
房产写在了夫妻中女方的名下!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这套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又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呢?
购买时婆婆没有全款出资,夫妻双方参与出资!则视为婚内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分割!而分割房产的份额则需要根据出资情况,来划分!
如没有特别指出这套房产只赠予女方,则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分割!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获得一半的房产!
那么什么情况下这套房产属女方私有财产,而男方无法分割呢?购房时婆婆全款出资,并写在了女儿名下。只能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国有句古话:长者赐不敢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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