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起诉离婚需不需要请律师)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双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给法院;
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处,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3、法庭开庭审理并开始调解,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且处理完毕夫妻财产、子女教育等问题后,法院可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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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诉讼,需填写离婚诉讼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准备诉讼书以及诉讼书副本。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证明夫妻关系的,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状况的证明;婚姻中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诉讼请求赔偿金额的清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打离婚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如下:,(一)结婚的证明材料;,(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五)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六)财产清单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案件受理费是在起诉时交纳的。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每起离婚案的诉讼费需要支付50元至300元。对于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么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根据上述阐述,在离婚案件中,需要提交的证据主要有原被告双方为合法夫妻的证据,子女的资料、财产的线索。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和副本;
2、身份证和结婚证
3、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4、处理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据材料;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材料六、主张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或经济帮助的材料.
起诉离婚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烟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