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罚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可对其处以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1、第一是一个比较硬性的数额标准,如果当事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况就是损坏公私财物的次数在三次以上的同样也可以立案;
3、第三种情况是纠结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例如纠结很多人对于他人的商铺或者是家庭进行打砸抢等行为就属于这条规定形容的情况。
4、第四种情况是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4、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客体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行为人故意毁坏刑法另有规定的特定财产,危害其他物要件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破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利用焚烧、粉碎等方法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损坏是指一件物品的价值或使用价值的部分损失。破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断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作为刑法特别规定第二章中的相关罪名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重要物品损坏严重,销毁手段特别恶劣;毁坏急需的货物造成严重后果;卑鄙的动机,陷害人的企图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主观上,本罪是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财产,而是破坏财产,这就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图利罪的根本区别。犯罪有各种各样的动机,通常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嫉妒。除本法特别规定外,火灾、过失断水、过失爆炸、过失损坏车辆、运输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按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过失毁坏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但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他人物品该判什么罪
法律主观:
故意毁坏财物罪 ,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依据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罚
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处罚如下:
(1)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槐胡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灶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的条件有:
1、必须是主观意识上故意去毁坏财物的,不管通过直接还是间接方法,都可构成损害财物罪。非主观故意、过失造成财物毁坏的,不构成财物损害罪。
2、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恶劣的影响和结果达到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的,才构铅辩拦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失不严重、达不到标准的不构成此罪,只需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给予惩罚。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罚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私闯他人住宅和打砸毁坏他人财物的,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应当处私闯民宅罪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进行数罪并罚,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另外,还要赔偿受害人实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怎么定罪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破坏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前,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错案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分别为: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