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转,他直行,撞到我的前杠,谁的责任
同一条道我右转。被后方电动车撞在车尾谁的责任
我右转,他直行,撞到我的前杠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方的过错导致的,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我开车的时候右转弯过来了,有辆车直行上来把我撞了应该是谁的责任?
你是右转弯,对方是直行。 这个责任就是由你来承担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三项的规定,转班的车辆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因此你是右转弯车辆,你必须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否则发生事故。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关于右转弯被直行车辆撞,谁的责任
在判断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肯定是根据交规来评判的,不存在什么私情问题,熟悉交规的人都清楚,右转让左转,转弯让直行以及让右原则。
但有一点除外,如果是现场有交警在指挥交通的话,那么所有的车辆行驶都要听交警指挥,就不存在什么你直行,转弯的需要让你;当然如果没有交警在场的话,那么你就按照交通标志行驶。
那么回归问题本身,转弯车辆已经过去了,但是还是被直行车辆撞到了,
责任怎么划分?
按照情理上来说,是直行车辆先撞上你的,这个是直行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毕竟是主动撞的我,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因为刚才已经说了,转弯让直行。
说到底,不管你怎么转弯,看见有直行车辆过来,你都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走,因为直行车辆速度快,如果要减速的话,容易导致司机反应不及时,而司机转弯的时候,速度都是偏低。
所以即便是说你转弯的时候,车子已经过道了,车身大部分都已经过去了,但是直行车辆撞到你,你依然是全责,因为是转弯车辆先抢到行驶,没有主动避让,才造成事故的发生。
那说到这里,大家还有一种情况需要了解。
让右原则
什么叫让右原则,比如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车都是直行,这个时候左边车辆要让右边车辆直行,原因就是,我们在开车的时候,驾驶员左侧盲区较大,右侧视野要比左侧好的多,相比右侧车辆而言,左边直行车辆驾驶员就更容易发现对方。
所以我们在开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清楚交通规则,交警判定事故的时候,只是会依据交规来判定,而不是说看似是他撞的你,你就没有责任,一定要记住,转弯的时候,尽量让直行车辆先走,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车辆右转与直行车辆撞到怎么算
右转车辆和直行车辆碰撞发生事故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责任:
(1)由于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所以直行车辆一方没有过错的,由右转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直行车辆也有过错的,直行车辆和右转弯车辆,依据过错程度和作用划分责任比例。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怎样申请复核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转弯车辆不得影响直行车辆通行,所以,右转弯车辆和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一般由右转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直行车辆也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和作用划分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我右转,他直行,撞到我的前杠,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如果对于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
在绿灯、黄灯、红灯时,右转弯的车辆均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在直行车与右转弯车在同样受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下,直行车优先。若直行车不存在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等的过错情形,则右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要根据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右转与直行相撞 谁的责任
1: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右转车辆全责。
2: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左转的车辆先行。
3:如果是同向并行行驶,不管是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因此,同样允许通行的情况下,左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右转和直行车辆碰撞责任界定
右转弯和直行车相撞的责任界定,具体的责任情况还是应该由交警来确定。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交警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转弯让直行”的原则,如果右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相撞后,直行车辆并没有违章行驶的行为,那么此次事故中,右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直行车辆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转弯必须让直行车。当然,如果直行车辆未按照标线行驶,就比如说机动车右转了,但是直行车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行的,那么直行车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指出,但机动车驾驶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时,应当按照以下的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的车道路口,按照所需要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车道的路口的车辆,应当让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要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且在转弯时要开启转向灯,如果是夜间行车,则应当开启近光灯;
(四)遇到放行信号时,应该依次通过;
(五)遇到停止信号时,一次停在停止线外。如果没有停止线,就停在路口以外的地方;
(六)向右转弯遇到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的,则依次停车进行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十字路口,转弯的车辆要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相对而行的两车,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