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吗(代位继承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吗吗
法律主观:
代位继承人 不是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 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而继承人是有权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 继承的遗产 份额。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老人死后老伴继承全部遗产吗
老人死后老伴是否继承全部遗产,视情况而定:
1、老人一方过世后遗产不是老伴一个人全部继承的,除非老人有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另一半;
2、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老人的父母和子女,原则上父母、配偶、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均等,如果没有遗嘱的,此时老伴不能继承全部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继承有纠纷的,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的财产如何分配
应当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申请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般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遗产分配如下:
1、代位继承人应当与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孙子能继承祖父的遗产吗
孙子继承祖父遗产是可以的,但是只有在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中可以由孙子继承祖父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代位继承可以继承什么遗产
代位继承可以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的。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父亲去世,还有两个姑姑,当孙子的我能全部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孙子不能全部继承,只能继承父亲那部分遗产。如果有遗嘱说明财产都给父亲,孙子能全部继承。
法律分析
隔代继承的法律规定这里可以分三种情况:一,转继承。就是说爷爷奶奶死亡之后,父亲还没有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也随即死亡,那么孙子是可以替代父亲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是份额是有所下降的。二,代位继承。爷爷奶奶死亡之前,父亲已经死亡了,作为直系血亲的孙子是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这样,孙子的继承份额要比转继承要多。三,立遗嘱。因为遗产的处分是个人权利的行驶,所以爷爷奶奶是有权利决定遗产的处置方式,当然的包括把遗产全部给孙子。但是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1,近亲属里面有没有无生活来源又是需要爷爷奶奶进行抚养的,这个人的费用是要预先留出一部分。2,爷爷奶奶的遗产当然是可以自己处置的。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代位继承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法律主观:
代位继承不一定能继承全部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