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呀(地役权合同包括的条款)
地役权合同有哪些形式?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需役地人和供役地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地役权期限;
4、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物权法》中的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 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地役权合同的双方当事 人按照我国土地制度,可以是土地所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宅基 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权利人。因此,要将上述权利人或 者使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写清楚。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签订地役权合同,应当标明供役地和需役地两块土地的方位、四 至以及面积,尤其对供役地的位置更应记录细致,并尽可能绘图表示。
(3)利用目的和方法设立地役权是为了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目的。
如 何使用供役地,比如设立了排水地役权后,是用挖排水渠的方法,还 是铺设排水管道的方法。
(4)利用期限即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地役权的期限是地役权存续的依 据,应有明确的约定。地役权人有权随时终止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合同。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当事人的约定是决定地役权是有偿还是无偿的主要方式。地役权 合同通常是有偿的。如果是有偿的,需役地人与供役地人在合同中, 应当明确约定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 付清等。
(6)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通过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式。 如双方 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仲裁等途径解决争议。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以在特定需役地和供役地上设立具体内容的地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租用土地地役权的合同内容有哪些呢?
租用土地地役权的合同内容有哪些呢?
地役权的基本内容是,地役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供役地人的土地或者建筑物,以提高自己的需役地即土地或者建筑物的效益。对此我还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得便利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为他人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的不动产为供役地,即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二、地役权的定义是什么?形式是什么?包括了哪些条款?
定义: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
形式: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地役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使用供役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权利人为其土地的方便和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此,地役权的实现必须以使用供役地为条件。地役权人可以按照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法,行使其使用供役地的权利。
2.从事附属行为的权利:地役权人为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进行必要的附属行为,例如地役权人为实现其取水权,需要从供役地上通行。
3.设置附属设施的权利:地役权人为了实现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上修建一些必要的附属设施。
地役权合同成立与生效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合同怎么生效?
地役权合同的效力是自签订合同时便开始的,因此就要求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署才能符合地役权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
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的登记方面的问题,以免得出现地役权的纠纷,涉及到合同的问题最好还是咨询律师,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什么是地役权
法律分析:指的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