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
定金担保是什么
一、定金担保是什么
1、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顺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定金担保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
(1)定金担保是金钱质的一种,为金钱担保;
(2)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顺行担保;
(3)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
(4)定金对主合同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时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盼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可以作为担保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一、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吗?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可以作为担保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方于事前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具有以下含义:
1、定金是债权的担保;
2、定金是金钱担保;
3、定金是依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方即债务人向对方即债权人交付的金钱;
4、定金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的时候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二、定金合同纠纷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签订定金合同时为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
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
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
(三)
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四)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形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A、C、D、E
2021/2020版教材P32页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