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或者管制有啥区别(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管制不关押,拘役关押。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法律主观: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判决前羁押相抵不同、地点不同和待遇不同。
【法律分析】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管制作为轻刑的特点,又不失作为刑罚的必要惩罚作用。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实际上三者是内涵和外延的关系,有期徒刑包含了拘役和管制,拘役和管制只是众多有期徒刑中的一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
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一样,都属于主刑罚的方式,但适用对象、执行场所、待遇等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二、拘役与管制的区别:(一)含义与性质的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二) 期限的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三、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拘役与拘留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方式,但拘役与拘留的不同存在着多方面。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五、 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期徒刑与管制的区别在于刑期、执行机关、监禁、劳动待遇、对累犯的影响、假释制度的适用等方面的不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送监狱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不满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区别
法律主观:
关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区别有以下的内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期徒刑,徒刑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和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以延长到20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不得少于10年,也可延长到20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