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有权继承养父的遗产吗(养父可以继承养子的遗产吗)
古代养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养子一般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明确表明,养子女也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要进行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和养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也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养子有继承权吗
养子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养子女与样父母之前的权利义务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是一样的,养子女当然跟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被领养的孩子有权利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吗?
已经办理了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
继承财产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包括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和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被继承人必须已经死亡,否则继承人无法继承其财产;
3、遗嘱: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制定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来继承其财产;
4、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制定遗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其财产;
5、继承财产的可继承性:被继承人的财产必须是具有可继承性的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证券等财产可以继承,但是一些个人隐私、人身权利等不可继承。
继承的财产流程:
1、提交遗嘱或者申请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继承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遗嘱或申请继承,以确认自己是否具有继承资格;
2、财产评估: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以确定继承的财产价值;
3、继承顺序确定:在继承人被确认后,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继承顺序,即先确定继承人的身份,然后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权利的先后顺序;
4、财产分割:在确定了继承人和继承顺序后,需要对继承的财产进行分割,将财产分配给各个继承人;
5、税务处理:在继承财产后,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如遗产税等。
综上所述,继承财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法律、财务、税务等多个方面,需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养子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吗
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自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构成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二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与亲子女相同,在法定继承中,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可以以子女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亲生父母通过公证认定将遗产赠与当事人。只要之间存在抚养和被扶养关系,遗留的房产就有继承权。如果在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将房产赠与,同样享有对该房产的处置权。亲友、群众公认,或者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鉴于此,虽然收养没有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两人的养母与养女关系予以确认。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据此,经依法登记成立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依法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再是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被收养人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但如果生父母生前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被收养人的例外。
因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恢复,如果是在未成年时期恢复的,则其恢复为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收养关系是在其成年后解除的,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恢复,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如果协商确定将来被收养人在生父母去世后不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则依据协议,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