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后有什么用(农村宅基地咨询律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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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

法律主观:

一、宅基地确权有啥用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二、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的权利

(一)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二)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规定

第四十三条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联营或股份企业。

第四十五条

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六条

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七条

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五十条

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五十一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宅基地确权是为了更好管理农村土地,防止宅基地沦为商业用地。并且有利于盘活宅基地,为农户以及农村提供新的收入来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农村土地确权证有什么用

农村土地确权证作用如下:

1、种地农民就可以放心流转其他村民的耕地进行耕种,自己也可以合理规划耕地,自己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另外,现在我国对于农业领域的扶持政策有很多,种地的农民都可以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和农业补贴支持,如果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也可以用证书抵押融贷;

2、一方面可以证明宅基地和房屋是村民合法取得的,其权益能得到更多保障;

3、村民还可以利用闲置的农房参与一些福利政策,比如说;流转房屋给他人经营项目、自己和别人合作养老或发展项目等;

4、如果村民的房屋已经得到确权,那么进城落户之后,依然享受该房屋的继承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想在农村居住生活,还可以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和农房,拿到一笔高额的补偿进城好好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确权证有什么用

农村土地确权证的作用及农民的权益保护,土地确权后的贷款便利,以及农村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

一、农村土地确权证有什么用?

农村土地确权证的作用包括帮助农民分清四至,摸清家底;能向银行贷款等。

1、帮助农民分清四至,摸清家底。

土地确权能够确定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以航拍信息为依据,通过GPS定位、人工测绘等方式进行地籍勘测,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最终实现每块土地都有一个坐标。

2、有效保护农民财产。

土地没有确权之前,没有明确农民对土地的相对权利。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

3、贷款方便。

确权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大大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4、农民可放心大胆往地里投入、流转。

以前,各地对于农民开垦出来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没有统一的确权政策,虽然实际种植依然是原来开垦的农民。一些农民担心以后这地到底能不能归自己,自己到底能种多久,而且承包土地的人也不敢贸然承包或者承包太多年限。

二、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怎么办?

1、没有确权的土地若是被划分为征收范围,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确权的申请。

土地没有确权被征收,可以与人民政府进行协商解决。没有确权的宅基地可以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确权,申请确权一般向乡镇政府或县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般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被占用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我国基本上遵守一户一宅的政策,在面临拆迁的时候,政府会根据此政策进行征收,但是新宅基地的腾退理应得到其他的相应补偿。

三、农村拆迁补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拆迁补偿款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2、分割拆迁补偿款的注意事项

(1)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搜集证据。

(3)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4)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取得情况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需要收集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若被拆迁的是公房则要收集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证据。

(5)注意收集拆迁发生地的相关拆迁政策,并据此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在,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应证明自己作为同住人在他处并无其他公房可供居住,或者虽有公房但确系居住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居住房屋对本集体土地的占用、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对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一、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二、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啥好处

法律主观:

1、加快推进 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1、确保农民的住房权益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确保农民合法拥有自己的住房,避免因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农民失去住房的风险。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2、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益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能够合法使用土地,从而增加农民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使农民能够更加安心地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4、增加农民的财产权益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将农民的宅基地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使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增加农民的财产价值。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5、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减少农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和冲突,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6、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帮助农民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7、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尊严: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让农民拥有自己的住房,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尊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幸福感。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8、促进农村人口流动和城乡融合: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住房保障,吸引农民留在农村,减少农村人口流失,促进城乡融合和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9、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帮助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农田和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海豹搬家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

如今农村土地确权已全部完成,但很多人对农村宅基地确权这种还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用

1、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明确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宅基地被侵占或非法征用。在确权之前,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往往不明确,容易导致争议和纠纷。通过确权,农民可以获得土地产权证书,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2、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土地产权证书,使农民的宅基地具备交易和流转的条件。在确权之前,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不明确,农民很难将宅基地用于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流转。而通过确权,农民可以将宅基地出租、出售或进行股份合作,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流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土地资产,使农民能够通过宅基地发展农村经济。农民可以利用宅基地进行农业生产、养殖、种植等经营活动,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确权还可以为农民提供抵押贷款的资产,帮助农民融资发展农村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宅基地确权可以稳定农民的居住权益,提高农民的安居乐业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确权,农民可以获得宅基地的产权证书,确保自己的居住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这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减少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5、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确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通过确权可以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确权可以明确农民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建立起农民的产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农村土地制度的规范化和现代化。

6、农村宅基地确权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土地产权证书,明确土地所有权,为农民提供土地资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确权还可以稳定农民的居住权益,提高农民的安居乐业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海豹搬家

宅基地确权的证有用吗

宅基地确权的证有用,宅基地确权可以明晰产权,对农村居民说,宅基地确权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是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依据,能够保障房屋所有权,遭遇强拆也有证可告。

宅基地确权的意义是什么?

1、确权颁发证明以后将会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会有利于强化物权的保障,土地其实就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的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经过确权以后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在市场中的主体求职信以及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同时为了巩固农村基本的经营制度而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制度保障。然而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朋友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所以无论是谁想要再去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要经过农户户主的同意。若农民朋友外出打工以后还可以依法把承包地进行一个流转,交给农场来经营还可以换取到租金,这样也是一个财产增收的方式。

3、农民朋友可以把自己的权证进行一个抵押贷款。在目前来说因为部分的农民无法提供担保并且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的问题较突出。而经过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农民朋友就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和贷款了。

4、最后对农民朋友的一个好处是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为了解决土地承包在经营上的纠纷、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而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的面积不清、面积不明确承包地流转就会潜藏着较大的风险,不仅农户不能够放心的去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也会难以安心的进行经营,必然可以制约了现代的农业发展。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农村宅基地有价值吗?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毫不夸张的说,离开了土地农民将无法生存,经济也无法进步。所以,一直以来,农民都把土地当作“心头肉”,不容有半点疏忽。

众所周知,土地确权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次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属权、承包权及使用权。通过此次土地确权,既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又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确保农民权益。而且,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加快,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将会进一步攀升。

那么,宅基地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试点地区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申请抵押贷款

目前,农村的金融制度并不完善,很多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并不能从银行顺利的贷款。所以,在土地确权完成之后,试点地区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的确权证书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快速解决资金需求。

2、自愿退出宅基地可获一定的经济赔偿

现如今,随着城镇化及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落户政策的实施,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了。据了解,目前农民在自愿退出宅基地之后,可以获得大概8万元左右的现金补偿(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赔偿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3、集体内部,宅基地可以出租、出售

目前,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性用地并未入市,宅基地之间的流转、出售也仅局限于集体内部。不过,同承包地流转一样,农户在出租宅基地之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

总之,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力扶持,未来农村的宅基地还将具备更多功能,同时,其价值还会攀升。不过,需要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的是在处理宅基地的问题上一定要从长远考虑,尽最大可能发挥宅基地的价值。

对此,你怎么看待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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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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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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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执行异义之诉撤诉以后还能起诉吗

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原告还能起诉吗?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 ...
2024-01-04 20:05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名字吗(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能改吗)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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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的处理部门是哪个(租房纠纷律师)

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法律分析】:第一,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我们一般建议双方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可以寻求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场作为见证人。第二,若租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房屋所在 ...
2024-01-12 17:34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该如何处理(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矛盾处理方法法律主观:多年来,国土局掌握和积累了一些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矛盾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土地矛盾纠纷进行钝化,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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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泰安肥城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 ...
2024-01-03 15:50

宅基地确权证书有效期多久,到期后土地会不会被收回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将进行改革的6种情况,今后我国农村地区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宅基地可能会被国家收回,如果农民朋友们有相关的疑问可以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农村宅基地将进行重大改革,6种情况可能被收回农村的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民朋友们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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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以后是否还能得到工资(试用期没签劳动协议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离职有工资吗法律主观:试用期内没签合同离职应该发放工资。只要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实际上就确认了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实际上都已经有雇佣关系的事实,需要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
2024-01-07 15:21

夫妻离婚农村宅基地怎么分割(夫妻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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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是否还能继承(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农村户口迁出去了还能继承土地吗农村户口迁出去了不能继承土地。户口迁出农村是不能拥有土地继承权的。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 ...
2024-01-07 15:13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吗)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2项收费,一项是第三方测绘公司的测量费,金额一般不多,各地不同,另一项是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这笔费用一般也是由农民承担,因此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第三方测量要收费的说法是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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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房屋能卖吗(遗产继承律师免费咨询)

继承过的房产能出售吗房屋是我国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屋登记为准的,被继承人合法取得房屋的,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那么继承过的房产能不能出售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继承过的房产 ...
2024-01-03 15:46

农村宅基地过户应该怎样办理(农村宅基地咨询律师)

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可以转让过户,但宅基地过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农村宅基地房屋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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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上学变成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能继承农村土地吗农村的地不能被继承,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全体成员的共用财产,其所有权归全体成员,其使用权可分配给各成员享有。如果想要使用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继承人的户口必须与父母户口在同一个村集体,否则 ...
2024-01-03 15:15

农村什么样的房屋不能确权(什么样的房屋不能交易)

2、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哪么宅基地能确权登记,哪些情况不能登记,什么情况房产不能确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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