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和细节)
取保候审第一次谈话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第一次谈话应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实事求是的回答相关问题。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后,办案机关不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拘留或逮捕,在看守所外面等待审理的法律程序。
取保候审期间依法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只要经查证无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释放并办理手续。
一、符合取保候审的人员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实践中,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只需要实话实说,不要欺骗问话人员就好了。而且在取保候审期间,虽然拥有了一定的自由,但是还是想要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应当在采取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
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后多久不判就安全了
取保候审后一年以后不判就相对安全了,但取保候审后不能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如果出去工作发生改变还需要积极的向公安报告。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另行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
一、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已满,再次期间并没有任何犯罪历史,那可能会一无罪进行处理处理,还有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酒驾已经取保候审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但与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也可以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还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缴纳的保证金没收部分或者全部;或者变更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后多久不判就安全了
取保候审后一年以后不判就相对安全了,但取保候审后不能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如果出去工作发生改变还需要积极的向公安报告。
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另行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
注意事项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届已满,再次期间并没有任何犯罪历史,那可能会一无罪进行处理处理,还有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已经取保候审一年了,现在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通知书,这是什么情况?
引言:对很多人来说取保候审是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一直住在监狱里面的,但是取保候审也是需要按照要求来的,并不意味者就可以生活自由了。那么有人已经取保候审一年了,现在就收到法院的审查起诉通知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取保候审的要求
对很多人来说,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收获自由,而取保候审也不是想要拥有就可以获得的资格。首先一定要先对法官进行申请,而这个申请也不一定会通过。法官会根据案情的严重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完之后再进行裁决。而在进行取保候审时还要缴纳金额么,这个金额是根据案件的研究中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情况决定的。在取保候审之后不能随意的走动,一定要按照要求来。
二、法院审查起诉的原因
取保候审之后不能够违法犯罪,那么就会罪加一等,而法官也在取保候审期间对案件进行审查,这个时候要做到随叫随到,配合案件的调查。所以说如果已经取保候审一年了,现在收到法院的审查起诉通知书,证明案件的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现在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刻,那么就应该接到传话之后就到检察院。在到达检察院之后,就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申诉和辩护,这些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律师来进行辩解的。
三、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如果收到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通知书,就要赶紧的去,不要再随意的耽误时间了。如果这个时候不能做到随叫随到,那么就会在自己原有的罪行上增加一些罪行的,这样就是得不偿失的。不管有什么疑问先去检察院那里去询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自己的罪行不会加重。
取保候审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期间注意事项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等。取保候审到期没有任何通知的,可以到做出取保候审的部门去询问情况,是可以解除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对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待审判的当事人所采取的比较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人不关押,而是要求其随传随到,不到擅自离开原籍和居住地,不得干扰司法机关办案。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4、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措施,被取保人需严格遵守规定,如不合作、逃匿等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被取保人需注意自身权益,如被违法羁押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举报。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也是一种在保证案件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可能保障被取保人基本权益的手段。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不得离开所指定的居住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2. 需要按时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相关机关配合调查;3. 不得与被害人、证人等有联系;4. 不得销毁、伪造、隐匿证据等;5. 按时缴纳保证金等。如被取保人不遵守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如申请撤销取保候审、限制出境等。同时,被取保人也要注意自身权益的维护。如果被违法羁押或受到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审判机关、公检法机关投诉举报。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自己被错误羁押怎么办?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发现自己被错误羁押的情况,应该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经过调查核实,发现确实是错误羁押,相关机构将依法作出纠正决定,对被错误羁押的时间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被取保人还可以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机构投诉举报。
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规定,如不合作、逃匿等将承担相应责任。被取保人也需注意自身权益的维护,如被违法羁押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