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财产全部偿还给一个债权人
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有效么
法律分析:无效。虽然双方所签定的协议的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双方也已实际履行,但该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明知债务人还存在其他到期债权人的情况下,却恶意串通处分财产,应属无效,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无效的。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应认定为抵押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
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债务人将全部负债抵偿给一个债权人有效吗
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是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且抵偿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可以进行抵偿的财产,则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有效
债务人 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 债权人 有效,但涉嫌低价转移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有多个债务人,确将全部财产抵债抵给了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有何法律依据?
如果不是恶意转移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没有什么问题的。其他债权人想要寻求法律保护主张撤销,实践操作都是比较困难的。
补充答复:恶意问题可以从金额等情形判断。目前破产法已初步进入实务操作阶段,如果确实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具体的实践操作还需要摸索,建议和当地律师沟通并结合当地司法实践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