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签卖房合同陷阱(与中介签独家卖房合同有效吗)
卖房要和中介签委托书陷阱
法律分析:1.售房者不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被人“吃差价”
房价上涨很快的市场下,一些不法的中介取得了售房者的信任之后,便取得了房子的全权委托代理权,之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赚钱这其中的差价。更有甚者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形,黑中介收到买方的首付款之后便逃之夭夭,最后让卖家平白无故惹上麻烦。
2.资金安全没有保障
全权代理卖房之后,有的稍微聪明的售房者会要求中介收到房款后第一时间打到自己的账户。但是,个别的黑中介却私自扣款且挪作他用。更有甚者,还有可能出现黑中介卷款潜逃的情况,毕竟中介市场良莠不齐,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3.炒房现象会发生
授权时间和付款时间不一致的话,就给黑中介和炒房客提供了炒房的机会。中介获得房屋的代理权之后有很大的机会将房子再次卖出获得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给卖家做出虚假的承诺,最后损害的是卖家的利益。
4.委托不当
有的售房者自己为了图省事,轻信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让房产中介代为办理,此时售房者要注意,办理委托之后,中介可能会同买家对合同的条款做出任意的改动。如果最后房产交易没有完成的话,双方产生诉讼,受损害的还是卖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南京委托中介卖房有哪些风险,如何防止被骗
委托中介售房就需要时时防范着中介耍花招,“一房二卖”、“欺上瞒下赚差价”等都是中介常用的手段,一不小心你就可能掉入他们的陷阱,亏了钱不说还可能惹上官司。
1、明确房屋价格
二手房都是私有可转卖的,价格都取决自己。当然这里卖家都喜欢能卖的越高越好, 而买方往往会买 得越低越好。在这里我建议有房子的可以看一下市场价格,往往报价比 市场价格高一点然后在看一周有 多少客户打电话咨询房子情况,如果咨询得频繁,说明 房子紧张,购买的人多,可以稍微提高点价格。 如果咨询的少,就适当降低价格,直到 有人咨询及看房情况。(当然急卖就另当别论)
2、明确中介费支付细节。中介费具体是多少,支付的方式是什么,支付时间是哪天,这都需要与中介约 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头允诺,必须落实到书面上。在约定中介费之前,你可以了解一下同类中介公 司的收费标准,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钱。
3、委托期限不宜过长。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出售就需要给中介授权,但一定要注意的是,委托的期限不宜 过长。如果委托期限过长,一些中介便会借此时间为自己谋取私利,比如拿着买方的购房款进行投资等 行为。因此,为了以防万一,最好根据交易的流程,分环节进行委托。
4、所委托的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污点的中介自然是要避开的。#
中介卖房中最常见的风险就是吃差价了,所以选择中介很重要,关于中介选择给你三点建议
1、 一定要选对中介
卖房毕竟是一件大事,很多人应该都不会想把这件事委托给一个看起来不靠谱的中介公司,因此选中介就十分重要。你需要选一个正规、合法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而不是一个连营业执照都没有的公司。
2、 别轻易使用“独家代理”
“独家代理”听起来好像是中介想要为你打造专属的服务,但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方便他们自己获利,所以千万不要轻易使用“独家代理”。否则,一旦交易出现问题,你连换别家代理公司的机会都没有。
3、 不要使用“全权委托”
给中介授权的范围和时间都要有所限制,最好不要使用“全权委托”。合同的签订,房款的接收等都尽量做到亲自处理,如果是实在不能即时处理的,就在合同中约定必须亲自确认过后才有效,这样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只要找的是正规中介,风险其实还是说不上吧,说说委托中介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吧
独家委托
中介公司资质不够或者房产经纪人缺乏能力,容易造成房子长时间内不能出售,若中途遇到房价那便是卖方的损失。所以找一个资质好,实力强的中介公司至关重要。
大中介的中介费可能略高,多家委托可以对比中介价格。
如签署《房屋出售委托登记表(独家)》,如果在委托期限内经由其他中介成交,则需按照条款赔偿违约金。
多家委托
不同中介会频繁打扰,电话量很多,影响卖方日常生活。
可能出现同一买方,委托不同中介进行轮番"砍价"情况。
中介鱼龙混杂,不能避免"黑中介"。
房屋中介陷阱有哪些 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
一、房屋中介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 二手房 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 契税 、 印花税 和中介的 代理 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 买房 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甚至更多,并要求买者支付契税、印花税和代理费,中介实际上就比预期多挣2万元。 陷阱二: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买方可能认为,只要自己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房子就一定是自己的。但在正式过户之前,产权仍然归属卖方,并且某些房屋存在无法过户的可能。一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对能否顺利过户避而不谈,只是让买方在过户之前就付清房款。等买方付完房款,产权却无法过户,中介事后又推卸责任,买方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 关于卖方同样可能遇到的陷阱,最常见的是“个人现金收房”陷阱。所谓“个人现金收房”就是中介以“个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为名,将卖方房屋收购后再转手以高价卖给 购房 者,从中获利。一些中介往往先以个人购房者身份与卖方谈好房价,在支付清房款后拿到产权证。然后中介再拿着卖方的产权证,转手高价出售。卖方却拿不到这些多出的房款。 二、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 对于全包价不透明的陷阱,专家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并要求同卖方见面,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 对于买方因为过户问题“钱房两空”的陷阱,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中介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以在合同中补充上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 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卖方,要避免中介陷阱,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交易时最好还是买卖双方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 房屋买卖合同 》。 实践中,如果您有购买二手房的需要,且您决定通过房屋中介来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选择那些信誉度比较高的中介机构,在与中介机构签订 居间合同 以及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要注意仔细审阅合同的内容,避免中介陷阱。
二手房签约常见陷阱有哪些?阴阳合同敢签吗
二手房交易相对于新房起步较晚,因此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加上有很多中介浑水摸鱼坑苦了购房者,那么签订二手房合同事会遇到哪些陷阱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签约时那些骗人的陷阱吧。
陷阱一: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经常会不可抗力者四个字。不可抗力经常针对的是不能如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所以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陷阱二:购买意向书摇身一变成买卖合同
很多中介为了达成合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让购房者签订购房意向书,这里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项条款,有的中介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购房者这只是意向书,购房者在购房目的还不明确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所以在没有看好或确定购买哪套房子之前,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
陷阱三: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购房者不能因为为了减少甚至不缴纳交易中的税费和中介一起签订阴阳合同个,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购房者很难保证自身的利益。
陷阱四: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就需要确认产权证归属问题,是否有共有人等。
陷阱五:中介好心帮着购房者不看条款按指引签文件
购房者经常在签合同时经常是被中介引导着签字,有时会因为受到催促购房者往往会不看条款二做填空题,却忽略了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和霸王条款。
买卖二手房,容易出现交易问题的环节多为操作问题。购房者勿轻信口头承诺和保证。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警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将容易发生的问题与中介方及卖方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要对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进行全面考虑;商量好分期付款的方式、时间、付款对象、违约责任等;
委托中介卖房有什么风险
委托中介卖房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 **诈骗风险**:中介公司可能存在违规经营,利用虚假身份或者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如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2. **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容易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
3. **卖房人恶意转移资产交易更名无法完成**: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面临被查封资产,急于将名下房产变现,由于此时房屋处于自然状态,交易可以受理,但房屋产权登记到买受人名下尚需一定工作时限,在此期间,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不能对抗司法查封,一旦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更名将无法完成,此时如果买房人已将购房款付给卖房人,就存在索要房款问题。
4. **房产中介违规经营造成风险**:中介公司守法经营意识、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中介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导致房屋交易风险的频繁发生。因此通过中介公司买卖房屋,遇到问题应向房产部门咨询,不要一味听信中介公司。
5. **法律风险**:房产中介可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由于其操作不当引起法律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如果中介在操作中没有遵守此规定可能会引起法律风险。
因此,委托中介卖房时需要谨慎选择可靠的中介公司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任何疑虑或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了解在中介卖房子注意事项教你八招跳出中介陷阱
一、有风险
委托中介卖房一般有“全权委托”、“”两种。“全权委托”就是指房主委托中介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是指售房者承诺只委托一家中介代自己出售房屋,不可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不积极的帮售房者卖房的话,售房者就会处于一个被动的地位。
二、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
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往往会要求房主把房产证等证件交给自己保管,其实,这对售房者是很不利的,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话,中介很有可能不返还这些证件。就算是后要回了这些证件,也是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三、房价不能由中介说了算
房屋价格是多少,你自己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能全听中介的。一般来说,房屋的价格应该是围绕市场均价上下浮动的,如果差异过大,你就要多加小心。此外,你需要弄清楚该价格具体是什么,如果是到手价的话,那就不用自己再计算税费等费用,但如果是房屋总价,你就得自己将税费、手续费等费用都计算清楚,以免受骗。
四、谨慎收取购房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跟你议价,如果你接受了对方的购买条件,那就可以中介那里收下定金,不过这时有一些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那你就要慎重了。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你虽然可以没收定金,但中介公司却很可能要求分一杯羹。
五、三方确认交易内容
售房者一定记得在签订合同等重要环节的时候由买卖双方以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交易双方见面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一些纠纷。比如,房主已经告知房子的缺陷,但是中介为了谋取利益,没有告诉购房者,后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责任,那就是后悔也晚了。
六、明确费用支付细节
中介费具体是多少,支付的是什么,支付时间是哪天,这都需要与中介约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头允诺,必须落实到书面上。在约定中介费之前,你可以了解一下同类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钱。
七、委托期限不宜过长
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出售就需要给中介授权,但一定要注意的是,委托的期限不宜过长。如果委托期限过长,一些中介便会借此时间为自己谋取私利,比如拿着买方的购房款进行等行为。因此,为了以防万一,根据交易的流程,分环节进行委托。
八、签署合同等文件不可留空白
你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尽量做到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且填写的时候不要留空白,即使有空白也要用笔划掉,这样可以防止中介或者买方在空白处填写下对你不利的内容,否则一旦出现纠纷,你很可能“投诉无门”。
以上就是关于了解在中介卖房子注意事项,教你八招跳出中介陷阱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卖房买房均被"吃差价" 委托中介卖房被坑85万
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通过中介来完成的,因为涉及到贷款过户等一些专业问题,所以通过中介进行买卖更便捷,但是由于中介良莠不齐,很多人在中介进行买卖房产的时候被骗已经不足为奇。
中介买卖二手房到底有哪些内幕,如何更安全的进行二手房买卖,选择中介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
委托中介售房有的时候给你带来的不是省心省力,而是更多的麻烦,被“吃差价”就很可能会成为你需要担心的第一点问题,居住在深圳龙岗区的李先生就遇见过这样的情况,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卖房买房均被“吃差价” 金额高达86万
居住在龙岗区的李先生为了孩子的入学问题欲购买一套教育地产,因而想把自己位于五联社区的房子卖掉。在自行挂牌销售后不久就接到了中介的联系,并以209万元的售价与代理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甚至签订了公证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赎楼、过户、签合同等事宜,并于几个月后以3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爱联社区的房子。
然而,最近李先生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声称自己出售的房子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将被依法查封,这时李先生才得知真相,知道自己被“吃差价”的事实。李先生以209万元出售的房子被中介以255万元的价格转售给他人,而自己以325万元购买的房子其实仅值285万元,这其中的差价竟然高达85万元。
委托中介有风险 陷阱多多需谨慎
根据李先生的经历可以得知,委托中介售房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即使你无奈之下才选择委托中介,那你也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才可能避免被坑骗,而且提前了解一下常见的中介陷阱也是很必要的。
1、买进卖出“吃差价”
“吃差价”是中介最常用的手段,以个人名义将房屋从你的手里购买过来,并且诱使你签订公证委托书将诸多的权利全部授权给他们,这样就可以方便他们无阻碍地实施下一步骗局,而且以高于之前购买房屋的价格转售给第三人也是绝对会出现的行为。
2、不让交易双方见面
不管是从你的手里买入房子,还是再将你的房子卖给第三人,反正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你是不可能与房屋的买家有交流的机会的,也就更不要说见面了,就像王先生与中介签订完买卖合同之后就只需要坐等房款到账,其它的事情都不需要亲自介入,所以才在接到律师电话后才得知所有真相。
3、虚假承诺
王先生为什么会跟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且还办理了公证委托手续,无非就是听信了中介的虚假承诺。有些中介为了能够拿到房源,会向你承诺很多事情,比如绝对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甚至将委托费给你打折等,其实这些都不过是他们行骗的手段而已。
最后,不得不提醒大家的一点就是,在委托中介售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