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屋的宅基地怎样确权(祖屋的宅基地怎样确权户主)
宅基地怎么确权
宅基地确权方法如下:
1、申请;
2、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颁发证书。
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祖屋的宅基地怎样确权
祖屋的宅基地确权,根据法律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农村土地确权的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土+农业,五年内要统一过度到国土主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祖上留下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1、祖屋的宅基地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权,确权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老人留下的宅基地房产,没有遗嘱,多个子女,请问怎样确权?
若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多子女房屋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老一辈留下的宅基地要确权方法如下:
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农村宅基地的权属进行确定。在确权过程中,通常需要查明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面积、四至、建筑物等情况,并进行登记。确权登记的结果可以作为宅基地流转、征用、拆迁等事项的依据。
确权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申报: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或者继承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确权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宅基地进行实地勘查,核实情况。
登记:经过审核后,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发证:登记完成后,土地管理部门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在确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权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申请可能会受到限制。
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确权登记的结果可能会影响宅基地的流转、征用、拆迁等事项,因此需要认真对待。
在确权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