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农村出嫁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做女儿的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女儿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与父母对子女无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综上所述,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请他人、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再由子女支付有关费用。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 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女儿要赡养父母吗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60周岁以上的人系老年人,对于老年人之中经济困难的,其子女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给付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照料。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文》第十四条
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就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尤其是那些无劳动能力的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都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自己赡养费。
而对于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来说,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已经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来说,是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的。
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大多都是在大学接受教育,并没有收入来源,所以说,想要赡养父母,多数也是有心无力。
03 只让女儿养老,是“新型重男轻女”
不得不承认,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子女,或者说是在他们心里,儿子永远都比女儿重要。
我有个南方的朋友,她和我说,她们那里养老都是靠女儿,所有即使她有两个弟弟,但父母生病养老都是她在负责。
而父亲让上大学的女儿出抚养费这件事也算是印证了这一说法,明明有两个儿子不用,偏偏要还在上学的女儿请假陪护,最后不惜对簿公堂,真的是没有把女儿当成自己人。
因为只有对外人才会算得那么清楚,并想方设法地搜刮利益,但凡女儿不顺从、不讨好、不付出,就要想办法折磨她、让她难堪,不惜践踏她的自信和尊严。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家庭法》,未成年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即在父母年老、生病等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子女需要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如果女儿没有经济来源,但父母年老、生病等需要照顾,女儿应该尽力帮助和照顾父母,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女儿必须给父母养老金或生活费。
具体来说,女儿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情况来协商和处理赡养问题。女儿可以尝试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照顾生病的父母等。如果女儿有能力,也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但如果女儿经济困难,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帮助父母,如申请社会福利、医保等。同时,女儿也可以和父母一起商量,共同制定照顾和赡养计划,确保父母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帮助。
总之,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但具体实施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而不是简单地要求女儿给父母养老金或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