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焚烧垃圾处罚法律依据(焚烧工业垃圾处罚法律依据)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吗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
依据相关规定,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露天焚烧垃圾哪个部门处罚
法律分析:一、本通告所指垃圾是指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违法露天焚烧垃圾,不得在城乡道路抛撒和焚烧冥纸、遗物及其他丧葬祭奠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未被当场发现的焚烧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露天焚烧秸秆处罚依据
露天焚烧秸秆处罚依据如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其中规定了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是违法排污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违法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进行处罚。
防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发生可以采取方法:
1、宣传教育:向农民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违法性,提高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可以通过宣传册、宣传片、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2、建立回收体系:建立农作物秸秆回收体系,鼓励农民将农作物秸秆卖给回收企业,并提供相应的价格补贴。这样可以减少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的动机。
3、推广秸秆利用技术:推广农作物秸秆的利用技术,如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发电等。这样可以增加农作物秸秆的利用价值,减少露天焚烧的现象。
4、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加强对秸秆回收和利用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5、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于遵守环保规定、积极参与秸秆回收和利用的农民和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环保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优点:
1、保护环境: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会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通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2、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可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促进环保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同时也可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
3、促进可持续发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可以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防止露天焚烧秸秆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建立回收体系、推广秸秆利用技术、加强监管力度和建立奖惩机制等。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防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四条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焚烧垃圾处罚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行为,对个人处罚50-200元,对单位处罚5000-5万元。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处罚500-2000元。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对个人处罚500-2000元,对单位处罚1万-1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焚烧秸秆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根据查询律图网得知,焚烧秸秆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