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管辖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以犯罪地管辖为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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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坚持地域管辖和居民管辖并重的原则
地区管辖的含义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案件管辖范围的诉讼制度。以犯罪地管辖为基本原则的原因是:便于在证据最集中的地方收集、核实证据和查明事实;便于当事人、证人就近参加诉讼;有效发挥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便于防范和综合治理,减少犯罪。
居民管辖权是指以本国居民取得的所得为管辖对象的一种税收管辖权。
这两项都非常重要
为何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一、为何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1、犯罪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结果发生地,往往也是证据较为集中的地方,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案件,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的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所处判决。
2、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庭审的教育作用。
3、犯罪地往往是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受理,便于他们参加诉讼活动。
二、什么是刑事管辖
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
三、刑事管辖权原则有哪些
1、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4、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为何犯罪地域管辖为原则法理何在?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对犯罪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权。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是犯罪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密切相关。因此,根据犯罪地域管辖原则,对于同一犯罪行为,只有在犯罪地点所在的法院才有管辖权,其他法院无权审理。
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障犯罪案件的公正、公平审判,防止司法机关滥用职权,确保犯罪行为的追究和惩治能够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同时,这一原则也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告人因为审判地点的不当选择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地域管辖原则并不是绝对的,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跨境犯罪、连续犯罪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管辖权的判断和调整。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为何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管辖为原则地域管辖原因: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具体而言,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对于刑事案件,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两者在地区管辖中的地位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以犯罪地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辅助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管辖司法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分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划分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这样规定,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并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这里所说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
但是,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和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大或者影响大,或者可能判处缓刑,需要由居住地监督改造的等特殊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有利于震慑犯罪分子,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便利诉讼时,可以交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其中所说的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在改革开放、人口大流动的今天,许多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不一致的,因此,不能把居住地仅仅理解为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