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可以犯罪中止吗(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犯罪既遂后可以成立中止吗
法律分析:犯罪既遂后不能成立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以后,犯罪事实已经成立,不存在有犯罪中止的情况。即使受害者并未受到一定的伤害但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完成犯罪事实,所以不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同时存在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话说犯罪既遂以后能否发生犯罪中止的问题?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带来答案: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对于犯罪未遂有以下几种学说:
(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
(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
(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
对于犯罪既遂以后便不成立犯罪中止,您的疑问在于既遂未遂中止都是犯罪时间形态问题,在中止之后,已经是未完成形态,所以之后有效防止犯罪发生,和犯罪既遂是没有交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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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遂以后有犯罪中止吗?
既遂以后没有犯罪中止。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可知犯罪中止的时间要件是在犯罪过程中,且自动放弃了既遂的的可能或有效防止既遂结果发生,与犯罪既遂的结果是相冲突的。因此既遂以后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既遂之后能否成立中止
根据法律规定,既遂之后是不能成立中止的,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都是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一种状态,一旦形成后都不可以逆转。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行为实施结束,犯罪结果已经形成的构成犯罪既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后可以中止犯罪吗
犯罪既遂不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说明行为人已经达到了犯罪目的,此时已经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后可以犯罪中止吗
法律分析:法条中并未规定犯罪既遂后不能构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中任意一项,即可构成犯罪中止,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和既遂与否并不必然相关。纵使从犯罪形态来说已构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依法就应认定为中止,认为既遂后不存在中止的说法并无法定依据。而且从打击犯罪来说,如果既遂后就不存在中止,无疑将阻止犯罪人员在构成既遂状态后主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保障社会利益、制止犯罪不利,与立法初衷相违。遂后还未出现犯罪结果的,通常会发生在危险犯中,当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使侵犯的客体处于危险中,即构成既遂,但这时客体并未受到现实的伤害,如果此时行为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笔者认为,还是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未遂,中止
法律主观:
犯罪未遂是犯罪行为未得逞;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犯罪既遂是除了以上行为,已经完成了犯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