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破产安置补偿费)
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置补偿费中相同比例部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保险生存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保险生存金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生存保险金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父母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拆迁房是归父母所有的,倘若只给夫妻一方,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父母的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父母的财产,所以拆迁的安置补偿当然也是父母的财产。当然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的,夫妻二人也在补偿范围内的,那么夫妻双方对拆迁房也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公去世了企业年金属于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
企业年终奖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六)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注意证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时间点主要以结婚登记为分界点。常见的如上资、奖金的发放时间,房产证、行驶证的取得时间等是不是在结婚登记之后,一般工资单、纳税记录、房产证、行驶证上都会有时间的记录,这个只需要拿到原始凭证即可。,(二)注意证明财产的方式。在诉讼中,一般都要求提交原件。但有些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取得房产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据的原件。这个时候,你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查询房屋或者车辆的产权状况,相关部门会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这些也可以作为财产内容的证明。,(三)注意借助法院的力量。一般来说,银行会拒绝当事人要求查询他人账户的请求,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查询或者冻结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当然,当事人一般须提供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同时为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申报等。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工资和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依照该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自住房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房屋的,该房屋都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案例中,李先生应该得到住房公积金。
离婚时,一方未退休,住房公积金能否做共同财产分割?
您好!这是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