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对方无能力偿还(代位追偿对方无能力偿还咋办)
追偿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如果在底下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在担保人员可以要求担保人员还款。
一、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对方没钱和对方商量分期还款或者是进行其他方面的解决。除此之外,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因为如果次债务人也无力还债,不能反过头来重新找债务人要。这叫“不可杀回马枪规则”。
第二,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
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实践中,经常的做法是,看看企业有无人格混同,如混同,则可将股东作为连带责任人。其次,要看看有无合伙经营的事实,如有,找出其他合伙人,起诉之。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总之,在债务人无力还钱时,如果能有连带责任人,这无疑是给债权加了一重保险,增大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不可不察也!
第三,看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之虞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之处分行为的权利。
二、无钱还款是否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
实在没钱还款的情况之下,可以采取留置的方式。
看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留置,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当然,从留置权制度的设计层面还有很多分析的地方。这里说的是一般实践中可能的办法。之所以强调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在企业之间,经常占有对方动产的情况,债权人此时行使留置权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需要注意,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
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一般三年时间届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法院也有受理的义务,但是并不能保证债权人一定会胜诉。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有债务的偿还能力的,有担保人的,债权人此时是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的,担保人偿还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
借钱是需要偿还的,这是合情合法的,但是去法院进行诉讼的话,法院讲求的是证据,必须要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之下来进行起诉,获得生效判决之后,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采取对于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的方式。
我想知道一些被代位追偿的后果如果没有钱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代位追偿没钱赔,一般不会坐牢的。
无力偿还债务,一般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拓展资料】
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赔偿请求权说。
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
该说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
我国法律依据:《海商法》第252条即明确: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法》第60条第1款(修改前的《保险法》第44条第1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上未明确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人名义还是被保险人名义,以往对此存有争议。审判实践普遍接受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200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
代位追偿赔不起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尽量减少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无保险不赔偿怎么办
“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通俗的说,代位赔偿就是保险公司先帮车主垫付车损费,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去找责任方去追讨赔偿。至于保险公司用什么办法,能不能追讨到赔偿,那就是保险公司和责任方之间的事情了。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1、对方车辆无保险。2、对方无赔偿经济能力。3、对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关赔偿。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您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2、交警求援。每个交警季度都有结案率,拖着案件对警察也不好,交警作为审判单位有权利催促双方办结所有手续。交警电话催促对方效果要比你好。
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