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要扣多少钱(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钱合法吗)
离职未提前一个月申请要扣工资吗
【法律分析】
扣工资是违法的。职工辞职的,应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职工未提前通知而直接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以职工未提前通知为由就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签了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离职会没扣多少工资
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是不可以扣钱的。法律规定,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日向法院进行申请,如果随便扣除员工工资可以进行相关的仲裁。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依据打卡记录、工作服装、工作过程中交流的信息、同事的相关证明来证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多少钱
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是不可以扣钱的。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辞职提前一个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个是合法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没有提前就扣半个月工资,这个是不合法的。
公司如果要扣你半个月工资,前提得是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离职,同时要求公司举证损失,否则,你方可以拒绝,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公司拒不发放的,你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通常一般入职多久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一般入职一个月以后就需要跟企业签订员工,除非是非全日制,全日制工作则必须要和员工签订相关的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约定好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工作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劳动报酬。
员工不按提前一个月的规定办理辞职,扣除半个月工资是否合法呢?
从以上的相关规定中,针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一般是最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通告用人公司,假如归属于试用期内只需提早三日通告,并且这种通告能是书面形式,还可以是口头上的。之所以要要求提早三十天通知函用人公司,主要是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性相对平等。用人公司如果想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同是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函员工,假如公司并没有提早三十天通知函员工,公司那就需要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
估计你所属的公司这个要求,职工辞职提前一个月通告用人公司,这也是合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员工只会在用人公司违背第三十八条要求的情况,不要提前三十天,不需要通知函用人公司就能解除劳动关系,除开第三十八条要求的情况之外,都应该提早三十天通知函用人公司。
依照你上述,如果你没提早三十日通告用人公司,便会被扣减大半个月薪水,对员工没提早一个月通告用人公司而离职,都要被扣减大半个月薪水,对于这种要求是否合法,劳动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作为你没按规定离职后,多少都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害,但这个损害到底有多大,一般也是很难评定,用人公司用员工大半个月薪水来作赔付,我觉得也没什么很明显的过失,具有其实不过是一种吓醒功效。
即然用人公司并没有提早三十日通知函员工要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而作为合同主体公平的彼此,职工的权益理应维护,那样用人单位权益该不该获得保障呢?尽管劳动合同法针对员工维护的幅度更大一些,可是劳动法就是专门为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针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都是需要的保护的。尽管未明确假如不提早三十天通告应该怎么办,可是用人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只要没显著违法行为,并且在制订环节中,具体内容和流程是违法的,那么这样的要求就是违法的,就应当获得实行。
即然劳动法有具体规定,公司也是有具体规定,而作为要离职或者离职的职工,就必须按照劳动法或者公司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具体提早一个月通知函用人公司这也是并没有挑战性的,最多就是自身提早提交离职报告来讲,针对公司是一个月后再准许或是立刻准许,这些都是公司的事,那如果大家在明知公司有这种要求前提下,还需要知法犯法,这时候再去明确提出公司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和不合理合法,这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
公司作为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有权根据我国的政策法规制订自已的管理方案,只需这种管理方案是由了一定程序,我觉得都是违法的。其实这些条文做为职工全是早就知晓的,那样避开的方法就是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早一个提交离职申请,我想要自律意识得人,这种难度系数是比较小的,不会让公司拿出自己的要求来说事,你也不会被扣减大半个月薪水。
总的来说,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务必提早一个月,这也是合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的相关规定精神上的,但如果你不按照提早一个月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并且公司又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的情况,那么我提前离职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害,当然这种损害是否大半个月薪水这也是另当别论的,但为了维护公司正常劳动用工纪律,有一个具体规定,让员工了解,也是为了给职工能够更好地避开公司规章制度风险,防止带给自己损害,我想这也没什么非法的成份。
我没签合同没提前一月辞职单位要扣一月工资合法吗?
没签合同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从入职次月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扣一个月的工资也是违法的。可以先和公司协商沟通处理,协商不成的,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分析
公司不但扣工资不合法,而且公司没和当事人签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当事人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完全合法的。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当事人不但可以主张克扣掉的工资,还可要求按法律进行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当事人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要扣多少钱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