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财产都在别人名下(老赖财产都在子女名下怎么办)
被执行人把所有财产都转移他人名下,执行人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把所有财产都转移他人名下,执行人该怎么办?
1、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财产转移,属于无效;
被执行人的财产转移,需要证据,法律上不能说,法律更相信的是证据,如果确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我们还要看是哪个阶段转移的,如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转移的,那么通过证明材料举证,法院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也就是转移无效,然后执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财产冻结,司法拍卖,来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财产转移,属于拒不执行;
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在获得充分证据后,法院除了撤销转移的财产,还要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列为拒不执行,根据法律,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拍卖的同时,还要对被执行人进行行政拘留,财产拍卖未偿的部分,法院还要继续强制执行,在穷尽办法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候,本案暂时终本,被执行人就会被法院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对他的消费进行限高,同时还冻结他名下所有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的账户;
3、法院会按照拒不执行罪将被执行人移交公安局;
由于案件金额过大,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将巨额财产转移,一般来讲,法院会按照程序将这种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行为,移交到公安局,由公安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制裁和公诉,那么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处以三年以下或者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债权人在起诉之前,了解被告有还款能力或者有财产信息,债权人在起诉前,应该做诉前保全,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全部保全,这样在起诉,达到追债的目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障。
老赖不还钱财产都是老婆的怎么办?
对于老赖将财产存在妻子名下的账户,只要有证据证明属于老赖所有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对存款进行强制执行,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欠钱不还,财产都在亲人名下,如何追讨欠款?
可以通过起诉,欠钱不还,债权人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三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只有欠条是可以进行起诉的,有欠条代表着双方有债务的关系,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先写起诉状,再结合案件的需求提交自己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就可以受理自己的诉求。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三年时效的限制。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因此,借条是有用的,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说的被告户籍不在本市,而在本市居住、生活,如过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本市起诉了。欠钱而不还钱的只要有欠条的完全是可能走法律的流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提出来,从而还需要有相关的合法证据才可以实施,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追讨这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老赖名下没有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他老婆和女儿的名下,是否可以执行?
老赖名下无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老婆、女儿名下,是否可以执行?能不能执行,这也要分情况的,登记在老婆名下和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执行结果也是差别很大的,下面分开给大家谈谈。
如果是登记在老婆名下的话,是要分三种情况来处理的。第一种,夫妻双方是共同债务人,这种情况不管老赖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多少,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些财产都在被执行范围之内的。第二种,虽然同为夫妻,但是债务人仅仅只有老赖本人,这种情况的话,老赖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老婆的名下,法律只会执行共同财产的一半部分,因为另一半财产属于私人部分,不属于老赖这个债务人的。第三种,虽然同为夫妻,但债务人仅仅只有老赖本人,老赖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老婆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自己合法私人所有,这种情况的话,法律也是执行不了的。
如果是登记在老赖的女儿名下的话,也是要分三种情况来处理的。第一种,女儿和老赖是共同债务人,这种情况不管老赖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女儿名下多少,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些财产都在被执行范围之内的。第二种,女儿不是债务人,女儿名下的财产都是私人财产,如果老赖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女儿的名下,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转移是非法的或者说不合法律程序的,那么这部分转移的财产法律是可以执行的。第三种,女儿不是债务人,如果老赖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女儿的名下,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是不合规的话,这部分转移财产也是没有办法执行的。
所以,不同的情况执行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这中间还是比较复杂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亲爱的朋友们,你们还有不同的执行结果吗?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老赖名下无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老婆、女儿名下,可以执行吗?
备案在另一半一方户下的资产,是不是可供执行关键看该资产是不是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针对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如下所示:对失信执行人与他人一共有的资产,法院能够封查、扣留、冻洁,并立即通告共有人。共有人协议书切分共有财产,并经债务人认同的,法院能够评定合理。
封查、扣留、冰冻的法律效力及于协议书切分后失信执行人具有市场份额里的资产;对其它共有人具有市场份额里的资产的封查、扣留、冻洁,法院应该判决给予消除。因此针对现有一部分的资产是可以实行,倘若房地产属于属于财产,则无法执行。备案在夫妻户下的,倘若夫妇并没有特别约定,一般默认设置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的事情能够规定封查并实行在其中自己的市场份额。
运行的重要依据是裁判文书,对实行目标必须掌握好。在起诉阶段务必确立负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负债产生原因是不是用以夫妻共同日常生活或是生产运营,即便只能一方签名,都是能够被评定为共同债务,在最后判决后的实行阶段,夫妻户下的资产也仍然能够强制执行。假如负债被评定为一方个人债务,这时借款人户下并没有备案的资产,那么就必须综合分析状况了。
依据最高院的法律解释,针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能够封查、冻洁,但不可立即划款或是竞拍。换句话说,只有操纵,不可以解决。可是假如失信执行人和其另一半协议书分割财产,并通过申请执行人允许得话,法庭能够对切分给债务人的一部分开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