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劳动仲裁后又提起诉讼(经过劳动仲裁后又提起诉讼的有时间限制吗)
仲裁之后还能提起诉讼吗
一、仲裁之后还能提起诉讼吗
1、仲裁之后还能提起诉讼。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劳动仲裁裁决起诉法院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法院的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怎么去法院起诉
一、劳动争议仲裁后要去哪里起诉
对裁决不服的,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三)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五)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劳动争议仲裁后要去哪里起诉?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后,没有解决问题而需要重新起诉,诉讼有很多事情做,最好找个专业律师来协助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后更需要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建议您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个体户被劳动仲裁被驳回了,又起诉老板,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驳回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看仲裁裁决的性质。
(1) 终局裁决(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申请撤销)
A、适用范围: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补偿金、赔偿金,且标的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的金额(包括涉及多项的,每项标的额均未超过)
b、因执行国家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B、生效时间:裁决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C、与诉讼的衔接: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15日内起诉(未规定法院级别)
D、撤销裁决
a、用人单位申请
b、收到30日内
c、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原则上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的情形与民诉二审同
d、调解:
法院可以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
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证明裁定撤销条件:(类似于不予执行的条件)
I、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II、 违反法定程序
III、 无管辖权
IV、证据伪造
V、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VI、 仲裁员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的
f、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准予撤销的裁定书15日内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但中院驳回申请或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劳动争议解释3》)
(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不能对该裁定提起上诉,但并不妨碍当事人主要指劳动者就该劳动争议提起起诉)
E、 当劳动者向基层法院起诉时,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的,中级法院应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
劳动者撤诉或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30日内,申请撤销裁决。
F、 执行与撤销
a、 劳动者申请执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b、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申请或者其撤销申请被驳回的,法院应裁定恢复执行
其中,若其为被驳回,用人单位再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c、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
(2) 非终局裁决
A、 适用范围:终局裁决以外的情形
B、 生效时间: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15内未提起诉讼,生效
C、与诉讼的衔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调解后还可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
达成协议调解书送达的不能提起诉讼,但可以申请再审。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前,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调解书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劳动仲裁后如何进行诉讼
法律分析: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程序如下:
1、首先写一份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2、其次准备相关证据,汇总成一个证据清单。
3、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证据清单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交受理费。
4、等待法院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纠纷先仲裁后起诉
劳动仲裁是我国法律为了保护一些弱势群体而出现的一种方法。许多劳动者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会选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并且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中,有着明确的流程和说明解释。帮助弱势群体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是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动仲裁的过程。那么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吗?请跟随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吗
一、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吗
1、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的情况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关于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诉讼的这个情况需要看当时的情况。有的时候就必须要先仲裁后诉讼。而有的时候就不必。针对此类情况我国法律逐渐的完善自身的约束力,因为法律具有的效力各不相同,所以说应该先了解一下自身的实际情况,再选择应该选用那条法律条例为自己维权。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另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另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有管辖权的仲裁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也有的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法律上规定这两个地区的仲裁都有权利受理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是独立的,没有隶属关系,不存在上级仲裁委员会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下级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的问题。因此,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在出现管辖权争议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该条明确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避免了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情形。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实行的是地域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是指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是同级仲裁委员会之间对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职权划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单位不可以随便以单位在某地,而劳动者在另外一个地方工作为名,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把案件退还给单位所在地的仲裁部门。当有的劳动者没签订合同的时候,按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地为管辖地来申请仲裁。
对于劳动者来说,或许可以钻这个空子,当一个单位不正规的时候,没有合同,而这个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又是要经常在外地跑的,比如业务员、工程师等等,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随便找一个地方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时候单位想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要举证劳动者应当而且实际上是在单位所在地工作的,但是因为单位没劳动合同,或者单位无法举出劳动者在单位所在地工作的证明,那么就以劳动者的主张为准。也就是说,这条实际上限制了单位,不可以随便以单位所在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