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哪些情况能够双倍返还购房款
双倍返还购房款
法律分析:双倍返还购房款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不诚信或者是欺诈行为所作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这种规定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双倍返还购房款的七种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六、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双倍返还购房款七种情形
法律分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六、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者请注意!以下情况可要求双倍返还房款
买房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各种糟心情况使买房成为一件麻烦事。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卖房退还购房款、利息,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那么究竟是哪些情况呢?
【问题】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情形包括哪些?
【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双倍返还购房款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 商品房买卖 合同中 开发商欺诈 或者恶意违约行为作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 (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 房屋所有权 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解释》所针对调整的对象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的”商品房”,对于“公房”和“二手房”来说都不适用。 根据《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此条规定简而言之,即为在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对此情形,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款。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让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法院在某些情况下是会支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