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仲裁和诉讼的承诺有效吗(单位要求签放弃仲裁诉讼承诺)
放弃诉权的承诺有效吗
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是无效的,法律中对于约定放弃诉权并无明确条文规定,一般当事人是不能任意约定诉权的,否则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会导致该合同的约定无效。
一、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有效吗
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是无效的,具体如下:
1.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放弃诉权无效。
2.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应该以法律规定的范围为限,不能任意约定诉权。
3.当事人约定放弃诉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合同中对方放弃诉讼权是否有效的规定,只要这种约定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种约定就不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相反,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的精神,在私法领域,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既然合同当事人约定放弃诉讼和仲裁权利,那么就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应该是有效的。
二、诉讼权的类型有哪些
1.债权的请求权。
2.物权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
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
三、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
民法典中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提醒您,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放弃劳动仲裁承诺可以吗
法律分析: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承诺放弃诉讼权利有效吗
一、承诺放弃诉讼权有效吗
合同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约定定放弃诉讼权利的。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的,这是双方的权利,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
在法学理论上,约定放弃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合同,是指在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调解后,约定不再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合同。此处排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自行和解,即在法院的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以解决已经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目的,就彼此间的争议作出妥协或者让步,而达成的诉讼法意义上的一种合意。对于这种约定,在法律实务界,不同的法律工作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这种约定是有效的,有的则认为是无效的,截止至目前,仍然没有定论。
部分法律工作者认为,这种约定放弃仲裁和诉讼权利的条款是有效的。首先,他们认为,这种约定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这种约定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种约定就不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相反,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的精神,在私法领域,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既然合同当事人约定放弃诉讼和仲裁权利,那么就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应该是有效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自由地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在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那么,这种处分行为是得到法律的认可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公民有哪些诉讼权利
(1)起诉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权利只能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
(2)答辩权。
(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4)申请回避权。
(5)调解权。该项权利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请求调解权,二是达成调解协议权;
(6)反诉权。
(7)辩论权。
(8)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9)上诉权。
(10)申请执行权。
(11)和解权。和解不同于调解,和解是在没有人民法院参与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愿对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在审判过程中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都有权进行和解,若在审判过程中和解,可按撤诉处理。
(12)撤诉权。
(13)变更诉讼请求权。
(14)申请再审权。
(15)查阅权。
(16)复制权。
(17)法庭笔录补正权。当事人对法庭笔录认为有错误的,有权要求进行补正;
(18)管辖异议权。
(19)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20)财产保全申请权。当事人有权依法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1)先予执行申请权。对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先予执行;
(22)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权利;
(23)要求补正法律文书中笔误的权利。
(24)要求补充判决权。若判决书漏判了诉讼请求,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漏判的诉讼请求进行补充判决;
(25)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三、提起民事诉讼的要求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约定放弃诉讼权利的,这是双方的权利,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放弃。以上就是承诺放弃诉讼权有效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单位让写辞退后不仲裁的承诺合法吗
不合法
员工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单位不能胁迫员工放弃本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