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作为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最新规定)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超过二十年或其他案件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但是行政机关没有告知相对人可以在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的,起诉期限则是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进行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有下列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公职人员在审判的时候应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保证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当事人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六个月内知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他们应当在此期限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他们将可能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法》第48条也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二、案例分析
例如,假设某个公民对某个行政行为感到不满,他/她需要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如生病、在外地出差等)导致他/她错过这个期限,他/她可以在这些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综上所述:
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因为某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导致错过期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4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4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后,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从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当事人是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是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行政诉讼的流程:
1、起诉。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2、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
3、审理。审理前准备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在立案那天起五日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被告人需要在收到那天起十五天内将有关的证据以及规范性文件交到人民法院,并且提交答辩状。答辩状通过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时间地点需要通知当事人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对于公开审理的安静,应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件缘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陈述行政观点矛盾,原告、被告、第三方,接着举例证明,或者物质证明,最后当事人陈述。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应在上面说讲的审理之后,合议庭的人员会进行评议,对于判决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达成共识之后有院长审批。该过程不公开,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应该被记录。判决是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之后,依据事实,已法律为标准进行裁判的行为称判决;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规定的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区别于民法上的诉讼时效,现简述如下:
第一、一般起诉期限:六个月,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第二、特殊期限:
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4、对不作为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方面,无效行政行为不受期限限制。另一方面,行政赔偿的起诉期限为收到赔偿决定或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作出赔偿决定的,从法定60日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通常为自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但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起诉期限,你可对照下述规定自行整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间
1、复议后提起诉讼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提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下规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直接提起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因行政协议纠纷提起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适用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4、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
(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2)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