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年限多少年(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产权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同时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即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住房。
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
2、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
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适中”的价格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能真正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价格却完全“随行就市”。
3、质量
经济适用房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体现适用、美观的原则,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齐全,室内生活必需的设施要有,厅房要齐全;在面积上还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水平、居民生活习贯有很大差别。以市场接受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标准。
商品房则不是这样,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
4、权利
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权,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没有此项限制。
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价格较为低廉的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户籍等。下面为大家介绍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一、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年限一般为70年。这一年限既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又能够保证购房者的使用权益和住房的价值,同时也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城市发展需要。
70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长期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类型,其产权的年限也受到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70年的产权年限可以保证住房的使用权益。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可以满足大部分购房者的居住需求。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来说,70年的产权年限足够长,可以保证他们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到住房的使用权益。
70年的产权年限可以保证住房的价值。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可以保证住房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一定的价值。对于购房者来说,70年的产权年限可以保证他们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到住房的使用权益,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获得一定的资产增值。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注意事项
首先,了解申请条件是非常重要的。不同地区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之前,应该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申请条件。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况等方面。了解这些条件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评估自己的申请资格。
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是必要的。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这些材料的准备需要提前进行,以免耽误申请的进程。此外,还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为材料不齐全或虚假而导致申请失败。
再次,选择合适的申请渠道也是很重要的。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渠道进行。不同的渠道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因此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渠道。此外,还需要关注申请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及时提交申请。
最后,要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由于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大,申请的竞争也比较激烈。因此,在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此时,申请人需要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不断跟进申请进展,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要做好心理准备,申请成功的机会不是百分之百,可能需要多次申请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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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70年。
根据吉屋房产百科显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70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其实是全产权,也就是说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是可以去办理产权证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年限是多少?
产权年限70年。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经济使用房能住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没有具体的产权年限。一般房屋产权年限要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而经济适用房大批都是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由国家无偿批付使用的,没有具体土地使用期限。
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
什么情况不得出售经济适用房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经济适用房的税费不是很高,和正常的一样的,但是,所得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要交给国家的,不是个人能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