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方式包括什么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
1、直接送达:将行政执法文书直接送交给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2、留置送达:当不能直接送达时,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可以是其他在场人员,也可以是当地的基层组织或单位的代表。
3、邮寄送达: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
法律主观: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 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 代理 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 证人 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文书送达方式
行政文书送达方式具体如下:
1、行政文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
2、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上述方式仍无法送达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公告送达。法律、行政法规对文书送达方式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送达的特点:
1、送达的主体法定。我国人民法院被界定为唯一的送达主体。“送达是人民法院所为的一种诉讼行为。只有人民法院才能成为送达 行为的主体。
2、送达的对象法定。限定为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等。
3、送达的内容法定。送达的内容是诉讼文书,送达的诉讼文书种类繁多,大致包括四个门类:当事人提交的书状类;法院的一般性诉讼文书;法院的决定、命令;裁判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4、送达的方式和程序法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几种送达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各送达方式的硬性规定表明,实施送达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进行,否则不能被视为合法送达,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基础性诉讼制度,也是法院一项根本的诉讼活动,贯穿诉讼的始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法律主观:
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 无正当理由 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不居住在送达机关的辖区内,送达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的机关代为送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包括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时必须要出具的法律文书,原则上是当场作出。但是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当场送达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方式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登记机构直接送达到责任人,并由责任人签字,如果不签,在送达书上注明,把文书留置在责任人住所的,是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采取邮寄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和期限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期限一般为当场送达;当事人不在场的,需在七日内送达;公告送达的,公告期限为60日,60日届满即为送达。
一、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其他单位人员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提醒,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采取不同的送达方式:首先采用直接送达,当直接送达不能达到目的时才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不成,才可以采用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不成,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二、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期限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期限如下:
1.公告送达的,以公告中明示的生效时间,算送达时间,公告期为6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法律文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3.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法律文书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法律文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向你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你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填写的地址应该是能确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地址,因为如果你提供的地址错误,法院按此地址邮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对你产生不利的影响。
2.如果以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