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和承包有什么区别(分包和承包有什么区别和含义)
承包和分包的区别
法律主观: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他们之间是附属关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客观: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区别
1、分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2、承包: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3、发包: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劳务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法律主观:
劳务承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两者概念不同。劳务承包是指由企业自己的员工来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经济活动,而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作业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承包中,承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与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
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区别
法律分析:承包商负全部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而分包商只负分包范围内的责任,并向承包商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 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区别如下:1.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2.专业分包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就专业工程对总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承包人仅就劳务作业对劳务发包人负责,对总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台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分包和承包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一、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1、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1)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
(2)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专业承包指项目工程的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2、专业承包是指在自己的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直接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专业分包是指在自己的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法律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该办法还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外包 承包 分包,三者间的区别?
外包 承包 分包,三者间的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
1、外包是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2、“承包”准确的说应是“承包经营管理”,是指企业与承包者间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及获取企业收益的行为。
3、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二、针对性不同
1、外包是一个战略管理模型,所谓外包(Outsourcing),在讲究专业分工的二十世纪末,企业为维持组织竞争核心能力,且因组织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将组织的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品质,集中人力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
2、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
3、分包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