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多,对居民来说这是比较重要的,考虑的不周全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水平,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征地拆迁的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因为农民就靠土地生活,在再一个就是利益调整有问题,利益不均衡老百姓心里不平衡,还有哪些问题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一、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
4、补偿标准不一致,在农村,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致,造成农民之间的攀比心理;
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征地拆迁对象因为国家建设失去了土地与房屋,如何以人为本,保障他们当前和长远的利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二、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
三、征地拆迁的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征地拆迁的相关内容,主要介绍了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存在的问题就是拆迁对象的问题,老百姓的利益受到影响也是比较难处理的,还有政策不完善和利益不均衡等问题,其次介绍了解决征地拆迁中问题的解决方法,解答了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的问题。
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存在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一、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法律法规不健全。三、补偿方式相对单一。四、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拆迁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的问题如下: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虽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但还是尚待完善;4、补偿标准不一致;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解决问题可以从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完善法律法规与补偿机制、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充分考虑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入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一部分社会成员、阶层、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没有受益或受益较少的群众出现心理不平衡,出现了赔偿、补偿、漫天要价等不合理要求。当要求不能满足时,部分群众就采取上访或闹事等形式争取其利益,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认为聚众闹事是唯一可以解决问题,获得实际利益的途径,进而故意扩大事态,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从国家层面讲,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发了一些实施细则,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尚待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些许困难。4、补偿标准不一致。表现在三个不一样:一是在农村,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乡与乡、村与村,甚至于同一个村的同类地块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致,造成农民之间的攀比心理。二是在城市,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同一时期同一地区不同项目可能会不一样,因而造成区与区、街道与街道、居委会与居委会之间补偿标准不同的情况。三是农村与城市的补偿标准不一样。上述三个不一样,尤其是前二个不一样,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或居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都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征地拆迁对象因为国家建设失去了土地与房屋,如何以人为本,保障他们当前和长远的利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是从目前来讲,国家还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保障法规,以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对象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子女教育和生产生活等问题。据了解,有些省市出台了一些具体办法,但不够统一与规范。如果,征地拆迁对象的眼前生活有着落,长远生计有保障,则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就会顺畅得多,也不会变成“天下第一难了”。
征地拆迁存在哪些问题
法律主观:
1、群众工作不好做。目前,个别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难以推进,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比较突出的有:重点项目时代广场,是集公寓、酒店、写字楼、商业、地下停车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智能化城市综合体,其中两座高度为162米的双字座塔楼将成为呼和浩特市的标志性建筑。目前,因迎宾酒店和五个住户未完成征拆,影响项目整体实施。其中,迎宾酒店提出 1.5亿的货币补偿外加提供三亩土地,因漫天要价一直无法达成征收协议。准备裁决后,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项目已历时12年,企业的财务成本不断增加,同时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急需对迎宾酒店依法实施强拆,以此来影响和推动剩余5户的拆迁工作。 2、强制程序不完善。强制是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最后保障,但由于程序不完善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运用强制手段。一方面是强制程序较繁琐。为了保护群众的财产利益,国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程序,如果 采取强制措施 ,至少需要一个月甚至半年时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这种方法往往不被政府、开发商所采用。另一方面是程序执行不到位。如:大项目的征地拆迁都要求进行听证,但有些项目相关部门怕麻烦或在许可条件上无法完善,弱化了这个功能,造成法律程序不完善,影响了强制手段的运用,甚至造成“断头”工程,影响地方政府的执政形象。 3、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成工作主体。征地拆迁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成熟,没有充分发挥拆迁公司的作用,相应职能转由政府承担,造成工作错位。二是工作力量不足。一些项目如:星级酒店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较重,但未成立项目办,在执行完集中强制拆除后,一些后续工作量较大,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推进较为困难。三是工作人员积极性受限。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相对有限,相关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相对较低;许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经常被投诉或被个别群众辱骂骚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农村征地拆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拆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