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仲裁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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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主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若公司不承认工伤的,则应该自行证明员工的伤害不是工伤。如果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就认定是工伤,下面由法律经验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员工受伤:1、由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公司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以下情形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客观:

做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承认怎么办工伤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确认劳动关系后,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老板拒不承认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一、单位拒不承认 劳动关系 如何处理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 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 证据 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5种方法: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 劳动争议 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 授权委托书 、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 确认劳动关系 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第三,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 诉讼 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第四,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 证人 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第五,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 。 上面这些方法都可以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也有可能属于 劳务关系 。而要是属于劳动关系的话,那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障才行。而实践中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外,工资条、打卡记录等也是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的。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工作中受伤,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能不能到法院重新按照民事赔偿起诉

发生工伤的,应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则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要优于民事赔偿)。用人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行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工伤认定公司不承认怎么办了

法律主观: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承认无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人社局均应受理。

法律客观:

做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承认怎么办工伤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确认劳动关系后,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相应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二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作中受伤老板不承认该怎么解决

法律主观: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凭证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同事的证言等。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人社局均应受理。

劳动局认定工伤了公司不承认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该如何处理

可以自己申请。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二、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不配可以自已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了鉴定结果(或不需要鉴定时)即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待遇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至45条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

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只要工伤认定通过了,不管单位是否处理都不太会影响到之后的结果。如果单位不认可的话,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呢。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之后劳动者该怎么样去处理这个问题你不了解,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

劳动者受工伤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受了工伤,依有关规定,受伤者所在单位是必须主动进行赔偿和协助治疗的,那么,劳动者受工伤老板不承认怎么办?这是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的地方,导致不能合法进行维权。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者受工伤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知识: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工伤认定 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一、 工伤认定 不承认 劳动关系 怎么办? 工伤认定而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社保 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 工伤 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 伤残等级 ,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 医疗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 工资 、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 劳动合同 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 证据 ,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 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 工伤认定办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书 下达后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对决议表示不服并有权提出复审,但工伤认定公司不承认所以该由公司进行举证证明,通过法院进行判断分辨。若是证据并不充足或是不符合事实,工伤认定书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还需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综上所述,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其中就有证明其确实属于该单位的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此时会为了不赔偿而不承认其劳动关系的,此时员工可以跟认定机构说明情况后反过来要求单位拿出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厂受伤,但厂子不承认怎么办

工伤认定,一般厂里面或者是用人单位是不会承认的,虽然用人单位会给予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工人发生工伤,需要到医院治疗,所以要花费医疗费,还有在治疗期间,员工不能按时上班还要支付工资,都是损失,所以会不承认,厂里不承认,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承认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1.你不用管厂里是否承认,你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发生之后,先要进行认定,没有认定一切都是未知数,工伤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如果员工有存在故意的行为的,那么应当是得不到补偿的,但是一般情况,发生工伤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要先进过劳动部门认定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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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0:11

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仲裁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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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仲裁委地址在哪里

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仲裁电话号码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 电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2024-01-03 16:21

劳动仲裁上班时间?仲裁成功了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劳动仲裁中,如果劳动者提前到岗位、下班后进行工作等行为被认定为加班时间,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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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的下一步要怎么做(工伤认定去哪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该怎么做法律主观:工伤认定下来了,下一步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法律客观:《工伤职工劳 ...
2024-01-12 18:23

劳动仲裁时辞退违纪员工时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六、撤销对员工的处罚或是解除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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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走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走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 ...
2024-01-04 19:51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不给钱怎么办(仲裁成功了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总结起来,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不给钱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公司沟通协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追回欠款,答: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答: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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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法律分析:该解释在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出台的目的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
2024-01-03 15:30

仲裁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仲裁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法律分析:仲裁委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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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认定是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由哪些构成?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 ...
2024-01-07 14:25

工伤可以申请先行支付吗(工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发生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 工伤保险 费,只要劳动者发生 工伤事故 ,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请求 工伤保险赔偿 ,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 人身损害赔偿 的民事 诉讼 ,工伤保险责任的优先适用原则,而对未参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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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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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0:21

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超过60周岁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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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式(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式是什么样子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样本我国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式并非统一,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但填写基本要求如下: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2、姓名、户籍地址等要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3、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4、 ...
2024-01-04 19:07

和公司签了赔偿协议后还能仲裁吗(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吗)

因此,即使签署了赔偿协议,双方仍有权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因此,如果赔偿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双方在签署赔偿协议后仍然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这表明,即使签署了赔偿协议,双方仍然可以选择仲裁解决纠纷,总结根据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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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单位违法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吗)

违法解除后又恢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
2024-01-04 20:10

工伤十级,不解除劳动关系,能赔偿多少(工伤十级一般能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伤残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十级伤残的,能够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职工因工致残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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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是多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法律主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 ...
2024-01-03 16:46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主观: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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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相互借款合同效力怎么进行认定

怎么认定婚内借款的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婚内借款,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还是非常陌生的概念,对于婚内的法律效力也是不甚明了的,本文将向大家介绍婚内借款的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认定。婚内借款的效力应予肯定。一、婚内夫妻互借合同的效力。婚内借款 ...
2024-01-07 14:06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死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怎么认定

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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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仲裁委地址在哪里

济南槐荫劳动仲裁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仲裁委地址是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电话是87956160,特别提醒: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特别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报酬、社保缴费、考勤加班等等证据,另外还需要提供 ...
2024-01-03 15:49

怎样认定成立了劳动关系(怎样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关系怎样认定一、劳动关系怎样认定1、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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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克扣拖欠工资,还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老板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署劳务合同,上班4个月,恶意克扣工资,拖欠工资该怎么办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首先,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2024-01-12 18:27

解除劳动关系和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一样吗

工伤赔偿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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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仲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法律分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 ...
2024-01-07 15:31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写申请书(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怎么写)

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要求这个项目和为什么是请求这么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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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怎样找公司要赔偿(工伤后怎样找公司要赔偿是找劳动局还是找律师)

工伤出院后怎么找老板要赔偿?法律主观:工伤出院了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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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工伤 赔偿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 伤残 评定之日起算),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 工伤保险 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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